站点首页 工作职责 学院信息 条规选学 廉政典型 警示钟 反腐论坛
相关部门
部门设置
纪委工作职责
监察室工作职责
审计室工作职责
位置: 首页 → 部门简介...
广西工学院纪委工作职责

1、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,协助学院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,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;检查学院各级党组织对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;对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、重点是领导干部进行监督;

2、负责制定学院纪检监察工作计划,并组织实施;制定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的规章制度,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,保证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;

3、检查、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;按处分批准权限,决定或取消这些案件中对党组织或党员的处分;

4、受理党员、党组织的控告和申诉,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;

5、协助学院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,并加强监督检查;协助有关部门推进校务公开;

6、了解分析学院党风廉政建设情况,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,对党员、干部进行党风党纪和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。会同党委组织部,协助党委开好各级领导班子、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;

7、对学院和院内有关部门招标过程实行监督管理,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;
8、配合院党委组织部做好干部选拔任用的廉政考核工作;

9、指导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的纪检工作;

10、完成学院党委和上级纪检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© 广西工学院纪委、监察室、审计室版权所有 Power by liuwenyong
举报电话:0772-2686025 举报须知